生态环境部:用好监测、评估、执法、帮扶等手段 扎实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12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攻坚计划》)、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审评情况,书面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审议稿)》(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指出,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十三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农村环境整治成效仍不稳固,农业面源污染仍处高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形势仍然严峻。“十四五”期间,要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安排部署,在已取得成果基础上,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解决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各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差别化治理路径,促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攻坚计划》印发后,要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对内明确相关司局和单位责任分工,对外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压实地方责任,分解落实各地目标任务,用好监测、评估、执法、帮扶等手段,督促指导地方加大力度、加强投入,扎实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会议指出,海水养殖是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的重要方式,对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计具有重要意义。但部分地区海水养殖的不规范发展对局部海域生态环境造成显著不良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强监管,推动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海水养殖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意见》印发后,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宣传解读,有效组织实施,做好监督指导,及时跟踪实施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