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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对赌” | 山东兑现河南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

“鲁豫两省补偿协议签署以来,黄河入鲁水质持续保持在二类标准以上,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向好。山东作为受益方,共兑现河南省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推动形成了上下游两省政府同心协力保护黄河生态的新格局。”提起2021年4月的那场鲁豫“对赌”,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在7月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讲道。
这一“对赌”协议于2021年签署,全称为《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河南、山东两省交界处黄河干流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依据,标准有二:①水质年均值;②3项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值,数额达1亿元。
按照协议,水质年均值在三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就将给予河南6000万元的补偿资金,反之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就由河南给予山东6000万元补偿资金。同时,如断面COD、总氮、总磷3项关键污染物年度指数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山东给予河南100万元补偿,反之亦然。
据悉,该协议为黄河流域省际政府间首个“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协作保护机制,推动形成了上下游两省政府同心协力保护黄河生态的新格局。
有关专家认为,这类省际之间签订的补偿协议,对健全黄河流域“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具有示范意义,可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计量,加快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
事实上,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模式,山东已有先例。就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山东下属微山县作为众多河流汇集的末端部分,主动兑换补偿约定,向滕州市与薛城区支付1060万元横向补偿资金。
据悉,山东已于2021年9月份率先实现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包括这一案例在内。截至2022年5月底,山东全面完成了上一年的兑付工作,共计3.24亿元,下游补偿上游2.17亿元,上游赔偿下游1.07亿元,补偿金额大幅超过赔偿金额,反映出上游治理成效显著。
更早一点,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利益挂钩,山东在2019年建立了“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其中的“1”即《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从实际效果看来,这一机制导向作用明显。
来源:环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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