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设备主要用于对厂界内的VOCs气体进行实时监控,采用一个高度灵敏、适用范围广泛的PID(光离子化)检测器为核心部件,可检测ppb级的有机气体,通过内置气泵抽取厂界空气,经过采样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行浓度检测,通过内置无线传输单元进行实时检测数据传输。系统除了满足目前气体浓度监测监控要求外,还可同时监测气象参数,并预留了多种有毒气体传感器扩展及厂区统一调度、预警预报功能,可实现厂区完整的监测、监控、预警体系,以信息化推动厂区有害气体监控业务与应急响应水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其排气筒VOCs排放速率(包括等效排气筒排放速率)大于等于2.5KG/h或排气量大于等于60000m3/h,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VOCs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参考《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试行)》,同时企业的车间外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其排气筒VOCs排放速率(包括等效排气筒排放速率)小于2.5KG/h或排气量小于60000m3/h,固定污染源可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同时企业车间外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固定污染源超标报警装置的安装应在风机出口1米处直管段架设平台,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便于工作人员安全、方便进行安装、巡查、检修等操作;固定污染源超标报警装置取样探头应设置于距风机弯头下游不小于烟道直径2倍处。
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源
可密闭车间:单个车间在确保窗户密闭的前提下,每个常用出入口安装1台超标报警传感装置。监测点位设在车间出入口外部上侧,距离墙壁1米以上,且周边无明显干扰源,并确保设备安装牢固。
不可密闭车间或露天场地:监测点位设在生产设施周围,距离地面1.5米以上位置,生产设施四个方位各安装1台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联网要求
对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的企业,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根据环保部门监管需求,建立相应系统平台,实行数据联网和集中监控,并方便与上位平台的对接和数据交换。
各市、县环保部门视情况对现有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具备接入重点企业VOCs排放在线监测数据的能力
VOCs在线监测设备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应保持设备电源不间断,如有断电等情况,须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前申请、报备。
各市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VOCs在线监测设备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的相关技术要求。
1.系统构成 : 由取样单元、预处理单元、分析单元和联网传输单元等组成。
2.取样单元:由电加热取样探头、电加热取样管线和反吹系统等组成。
3.预处理单元:由精细过滤器、压缩机冷凝器、蠕动泵、采样泵、除水罐、和流量计等组成。
4.分析单元:采用PID光离子气体检测报警仪,精度高,可靠性好, 维修成本较低。
5.传输单元:将当地环保局端口地址位置写进DTU模块程序,然后用GPRS的网络传输方式进行传输。